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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党组会议、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之间的区别


发布时间:2022-5-1 16:55:26        它山之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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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者的区别:

一、参加的人员和目的不同

局党组会,是局党委组织的会议,由局党组成员参加,讨论重大决策事项

局长办公会议,是局行政会议,由局长、副局长等领导参加

局务会议由局长主持,全局科级领导干部参加,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精神

二、会议内容不同

局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精神,通报情况,布置任务,交流工作;

局长办公会议主要是讨论、研究行政管理工作事项,并作出相应决定。

局长办公会议,是局长为了解决具体工作事务,召集相关的分管副局长、中层干部及相关人员进行工作问题的探讨,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办法,并做出决策。

局务会,是由全体局领导班子参加的工作会议,局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包括局长、副局长和技术领导如总工程师、总规划师等。研究的问题主要是局务事项和工作问题。如果还有其它人员参加,则一般称为局务扩大工作会议。

三、会议议事范围不同:

党组会议范围

1、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,党组成员参加,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做好记录。

2、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召开。

3、局党组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和通过决议。凡应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,个人和少数人不得自行决定。各股室需经局党组会研究的事项,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,并由分管领导决定是否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。

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:

1、围绕党组会决定的重大事项,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。

2、传达学习有关业务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,研究贯彻落实意见。

3、研究需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。

4、听取各分管领导召集召开的风险研判会研判结论,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及措施。

5、讨论通过重点工作方案、重要审批事项和涉及全局的计划、规划,以及财务等事项。

6、讨论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的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。

7、讨论通过本局制定的重要文件。

8、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重要行政事项。

局务会议范围:

1、需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应提前一天向局长提出完整的方案,临时性、随机提出的议题不予上会。

2、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事项,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,由局长最后决定。

3、局务会议结束后,相关股室应根据会议要求,及时印发相关文件,各单位贯彻落实。

4、局务会议决定、部署的事项,不得随意更改。如有不同意见时,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并报局长批准,可以作出调整。但在未改变决定之前,应坚决执行原决议。

5、局务会议决定、部署的事项,由县局各位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。

6、机关股室和各下属单位对局务会议决定、部署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,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进行汇报。

7、对落实执行不力,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,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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